19 高舉神、見證神該怎麼實行?
神話答案(1):「見證主要談你對神作工的認識,談他怎麼征服人,怎麼拯救人,怎麼變化人,怎麼帶領人進入,達到被他征服、被他成全、被他拯救。作見證就是談他的作工和你的所有經歷。……因著你們經歷了他一步一步的作工才讓你們來為他作見證的,若你們都沒經歷過那就不會強求你們的。所以你見證神不只是見證正常人性的外殼,乃是見證他所作的工作、他帶領的路,見證你怎麼被他征服了,在哪方面被他成全了,你該作的是這方面見證。……你經歷這一步一步的刑罰、審判、熬煉、試煉、挫折、患難,達到被征服了,肉體的前途放下了,個人的存心放下了,肉體的切身利益放下了,就是所有人的心被神的話征服了,雖然說你的生命沒長到他所要求的程度,但是這些東西你都認識了,你能對他作的心服口服了,這就是見證,是實際的見證!……以後擴展福音時你能談出自己的認識,將你心中所得的都見證出去,來盡上你的全力,這是一個受造之物該達到的。這步工作到底意義是什麼?達到什麼果效?落實在人身上有多少?人該怎麼做?你們把道成肉身的神來在地上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講透,這就見證完全了。他所作的工作的意義、內容、實質、所代表的性情與作工原則,這五方面都講透了,這就證明你會見證了,證明你真有認識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實行(七)》
神話答案(2):「見證神主要多談些神怎麼審判、怎麼刑罰人,用哪些試煉來熬煉人變化人性情,你們受多少苦,流露多少悖逆敗壞,做了多少抵擋神的事,最後達到怎麼被征服,該怎麼還報神,把這方面的語言說得實實在在點,通俗點,別說空洞理論,說點實在話,說點心裡話,就這麼經歷就行了,別預備高深的空洞的理論來炫耀自己,那顯得太狂妄沒有理智,要多講點實際的現實的經歷中的實情話、心裡話對人最有益處,讓人看著也最合適。」
摘自《座談紀要·人起碼該具備的理智》
參考神話:
「你們要帶領好人,為神作好見證,最主要的就是要更深地認識神拯救人的目的、神作工的宗旨,明白神的心意及神對人的各方面要求,要實實在在的,明白多少就經歷多少,認識多少就交通多少,別誇口,別信口雌黃,別說誇大的話,你說誇大的話就讓人厭憎,過後自己也受責備,這太不合適。」
摘自《座談紀要·供應真理才是帶領人》
「見證神的作為得藉著你的經歷、藉著你的認識、藉著你受的痛苦能把神的作為發表出去。你是不是見證神作為的人?你有沒有這個心志?你能見證神的名,更能見證神的作為,活出神要求的子民的形象,那你就是神的見證人了!你到底為神怎麼作見證?你追求渴慕活出神,藉著你的口見證出去,讓人認識神的作為,讓人看見神的作為,你如果真追求這個神就成全你。」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被成全的人都得經受熬煉》
參考人的交通:
「高舉神、見證神的實行原則主要有五條:
第一條,要凡事讓神居首位,不管是個人的生活還是與人相處配搭事奉,都要尊神為大,尊神為高,絕對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不以人為頭,不溜鬚拍馬吹捧人,不崇拜任何人,也不維護任何人的地位,要堅持真理,就是讓神居首位,把神高舉讓人都敬拜神、順服神,順服出於神的,絕對不能憑情感受人轄制而放棄真理,拿神家利益作交易。
第二條,要在凡事上以神話作指南,讓神的話掌權,背叛肉體放棄己意,排除一切人的觀念作法,不光自己這樣實行,還要學會帶領別人這樣實行,常與人交通神話明白真理取得共同進步。活在人中間或與人相交就要以神話為生存根本,以真理作原則,這樣活著才有見證。
第三條,要讓神的話語完全佔有充滿自己的心,能在神話裡看事,在神話裡行事,完全憑神話活著,使神的話成為人的生命,成為人生存的根基。只有自己有真理才能帶領人,自己有見證才能見證神,在實行真理上起帶頭作用給人帶來的益處更大。
第四條,對待自己的家庭、婚姻、兒女、工作,還有盡本分、為人處世,一切的問題都要在神話裡解決,在神話裡找著實行的路,放棄一切肉體的打算,除掉不信派的屬世觀點、謬妄觀點,做到辦事有原則、生活有真理,這是高舉神、見證神的最好實行。
第五條,在面向正義維護神的作工上能堅持真理,不向黑暗勢力妥協退讓,能用神的話語顯明一切撒但作為的真相,解決一切撒但的攪擾捆綁,使神能被人高舉享受人讚美,完全得著榮耀。在神家裡不管哪一個人也不管他什麼地位、什麼資格,只要他的作法不合真理有損於神家利益,我們就該把神的話交通出來,讓人明白真理按著神的話去行,用神的話語把人帶到神面前,這是高舉神、見證神的人。」
摘自《座談紀要·高舉神、見證神的實行原則》
「高舉神、見證神在實行方面有很多細節,無論是我們個人的生活還是在人中間生活,是說話交通還是辦事盡本分,都要讓神作頭主宰一切,最主要的原則就是把神放在首位,讓神掌管我們的一切,我們要讓神的話語絕對掌權,在一切的事上都順服神的安排,都尊神為聖、尊神為高,除去一切偶像,不崇拜任何人,只順服在神面前,天天敬拜神,天天享受神,這才是真正的人類的生活。這樣的生活都是藉著人人高舉神、見證神達到的果效。」
摘自《座談紀要·什麼叫高舉神、見證神》
「合神心意的事奉乃是在凡事上也就是在所有的問題上都要高舉神、見證神,把神的心意交通給人,把神對人的要求交通給人,讓人按著神的話去做,而不是按著人的道理、規條、說法去做,讓人藉著你交通的話能來在神面前順服神的意思,按著神的話去行,最終達到認識神、順服神。事奉神的人就得這樣實行,就得這樣辦事才合神心意。做帶領的、工人都要把這話當作座右銘來持守,無論是處理什麼問題還是講道交通,都要百分之百地說見證神、高舉神的話,多交通神的心意,多釋放神的意思,多釋放神對人的要求,千萬不要說自己的話,千萬不要講道理、講規條轄制人。」
摘自《座談紀要·見證神、高舉神該怎樣實行》
「區帶領應該教導人如何親近神,如何高舉神、見證神,應該把自己的醜相、敗壞常常亮相給別人,絕對不能叫人高舉自己、順服自己、維護自己。如果區帶領是對神有認識的人,他會見證、交通神如何愛人,神如何可愛,神如何公義,神拯救人的心多麼懇切,神的心地多麼善良,只有這樣高舉神、見證神才能把人帶到神面前。」
摘自《教會工作原則手冊·區帶領的工作職責與對區帶領的警戒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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