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

謬論 有人說:「聖經上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就要守住這身分。我們信神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家庭、丈夫、妻子、兒女,到現在我們一直守著自己的身分,但你們信了全能神之後父母也不管,丈夫、孩子也不要,扔下家成天往外跑,有的甚至還離婚了,這不是偏離聖經了嗎?你們還說神要打破家庭,這就更不對了,神是祝福人的神,給人平安、喜樂,叫人家庭和睦,而你們的神卻要打破人的家庭拆散人的家庭,不是祝福人的,所以這不是神的工作!」

主耶穌講道

駁:有人以經上說的「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個身分」這話,來論斷信全能神的人撇下家庭、親人出去傳福音,是沒有守住自己的身分,是偏離了聖經,這完全是斷章取義,謬解聖經。
我們不妨先了解一下這句經文的出處及筆者說這話的背景、目的。熟悉聖經的人都知道此話出自保羅給哥林多教會所寫的書信。當時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剛剛蒙召歸向耶穌,對恩典時代諸多方面的新要求不明白,不知該怎麼實行,比如沒有嫁娶的是嫁娶還是守童身、有家室的是與不信的親人分離還是同居,為奴的是繼續為奴還是要求自由等。保羅就哥林多教會存在的問題表明了自己的觀點,給信徒指出一些合宜的實行。如保羅說:「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為作奴僕蒙召於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份心的事。」(林前7:21-35)通讀上下文,保羅說這話的意圖顯而易見,並不是讓人守住肉體的身分照顧好家庭親人,而是讓那沒有嫁娶的最好不要再嫁娶,要守住自己蒙召時的身分,免得分心不能得以殷勤服事主;當然已經嫁娶的也不要非得脫離,守住自己蒙召時的身分能同居則同居,若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信主的人不要苛求與其同住或分居,只要能守住主的誡命,能盡心盡意盡性愛主就可以了。尤其保羅所說的「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份心的事」這話更把他說這番話的意圖一語道盡,就是怎樣能達到殷勤服事主,沒有份心的事,就怎麼來。而有的人竟把保羅說的「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理解為是守住肉體的身分照顧好家庭親人,這是何等的荒謬!若按人這樣的理解,那保羅所說的「你是作奴僕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這話又作何解釋?他讓人守住自己的身分為何又讓那為奴的「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呢?難不成是保羅說話自相矛盾嗎?還有,保羅也有父母,他為什麼不守住自己兒子的身分在父母面前盡孝,卻遠走異國他鄉傳揚主的福音呢?難不成是保羅自食其言,只讓別人守住蒙召時的身分而自己卻置身事外嗎?當然都不是,這明顯是我們只抓住一句經文而不及其餘,是我們在斷章取義,誤把保羅說的「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當成是守住肉體的身分而照顧好家了。

其實,對於如何對待家庭、親人與神,主耶穌已明確地告訴我們,如主耶穌教導門徒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無論什麼樣的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33)

顯然,主耶穌對跟從他的門徒的要求就是撇下家庭、親人、撇下所有,否則就不能肩負起廣傳福音、看顧教會的重任,就不配做主的門徒,更不能進神的國。雖然主並不是要求每個信徒都必須撇棄家庭、父母、兒女,但人的心要尊主為高,尊主為大,愛父母、兒女不能超過愛主,這是主對每一個信他跟隨他的人的要求。看看主耶穌的門徒、使徒他們是怎樣遵行主的要求的:在主復活升天以後,門徒及後來的許多使徒為擴展主的福音,毅然放下親人遠赴他鄉,甚至漂洋過海,終身不回故土,他們中很多人把身心、性命都為神的福音工作獻上了。還有中華大陸各宗各派中那些早期接受基督福音的弟兄姊妹,他們不也為傳揚主的福音忍痛割愛撇下家庭、肉體的親人而各處開墾荒地傳播福音的種子嗎?他們之所以能捨小家顧大家,是因為他們把主的要求、主的託付牢記在了心頭。結合耶穌的話對照這些人所行的,可以看到他們是追求愛神滿足神的人,是把神的工作放在首位,把個人的利益放在次位的人,是真心為神花費盡到受造之物本分的人。對於這些人,我們心裡欽佩、羨慕又感激,因為正是他們的竭力配合,才將耶穌的福音傳遍了天下,使神的旨意得以通行,也正是他們所付的代價,才使我們得以來到耶穌面前,享受主的恩典得著主的救恩。相信現在絕不會有人論斷他們為配合神工作而放下親人的行為,是沒有守住自己的身分,是偏離聖經的表現!因人都看清他們所做的完全是合神心意的正義之事,本不該受到任何譴責與非議。同樣,今天神重返肉身來在中國作工,擴展國度時代的福音,那些被神愛激勵良心理智得到恢復的人,為了滿足神、體貼神心意,放棄照顧親人、家庭在外盡本分,配合神的工作,這也完全是正義的,他們所做的正是在遵從耶穌的教導,順服全能神的要求,全能神說:「作為人類中的一員,作為敬虔基督徒中的一員,我們都有責任、有義務為完成神的託付而獻上我們的身心,因為我們的全人都是從神而來,都是因神的主宰而有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神主宰著全人類的命運》)「……要知道,賜人類生命的是我,接受我生命為我作見證的是你們,這是你們的本分,是我臨到你們而且是你們當為我做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論到「信」,你怎麼認識?》)這些人所做的正是神所要求的,他們是在盡一個真正的人類該盡的義務與責任,儘管他們失掉了一點點與家人和睦同居的天倫之樂,但他們無私的奉獻必蒙造物主的稱許,蒙天地萬物之神的紀念。可有的人卻論斷他們所行的是偏離聖經了。這顯然是顛倒是非!其實,相形之下,那些守著自己的小家庭,為維護自己小家庭的和睦而不理會神的心意,不願與神配合的人,所做的倒正是悖逆了神,偏離了聖經中主耶穌的教導!他們守住了自己為人子女、為人父母、為人夫、為人妻的身分,卻背離了神給人命定的受造之物的身分,豈不知神造人的初衷乃是讓人敬拜神嗎?豈不知受造之物的第一功用乃是順服神盡受造之物的本分嗎?難道信全能神的人遵照主耶穌的教訓、全能神的要求盡受造之物本分也是偏離聖經嗎?這不是謬論嗎?這正是不認識神作工之人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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