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人才能進天國
王 傑
信主的人多數都認為,只要我們撇下一切為主花費、勞苦作工,無論臨到什麼逼迫患難都能守住主的名,忍耐到底,主就會稱許我們,天國裡肯定有我們的份。那我們這樣的觀點符不符合主的心意呢?主有沒有說過這樣的話呢?如果沒有主的話作依據,這是不是我們人的觀念想像呢?我們知道主耶穌才是天國的主,什麼樣的人能進天國,什麼樣的人不能進天國,在主那裡是有衡量標準的,都由主說了算,不是我們人能決定得了的。主耶穌曾說過:「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主的話已清楚地告訴我們,並不是所有稱呼主耶穌的名,為主撇棄花費、勞苦作工的人都能進天國,主給我們定的進天國的標準是:唯獨遵行天父旨意才能進去。那到底什麼是遵行天父旨意呢?主耶穌說過:「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從中看到,遵行天父旨意主要是指我們的心能尊主為大,在凡事上都能尋求主的心意,嚴格地按主的話實行,遵守主的誡命,能真實愛主、順服主,為主作工花費沒有個人的存心、摻雜,都是為了滿足主,不管臨到什麼樣的苦難、熬煉,都能順服主的安排,為主站住見證,只有這樣才是遵行天父旨意。
那我們勞苦作工是不是在遵行天父旨意呢?這就得看我們作工時的存心、目的是為了什麼。如果我們心裡單純、誠實,作工時沒有交易,沒有索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滿足主、見證主,能敬畏主遠離惡,是真心為主花費,盡到一個受造之物的責任與義務,這才能說我們是在遵行天父旨意。相反,如果我們在作工時帶著自己的存心摻雜,不是為了見證主、高舉主,而是為了顯露自己、見證自己,獲得別人的高看、仰望;或是為了換取主對我們物質上的祝福,為了進天國得賞賜與主搞交易;或是為了寄存在教會裡得到地位、飯碗;等等。這樣的付出、花費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是甘心為主花費,更不是為見證主、滿足主,這就稱不上是遵行天父旨意了。這樣的人外表上打著為主作工、花費的旗號,其實質是為了達到自己的卑鄙目的,這不是耍詭詐欺騙神嗎?神是聖潔公義的,怎麼可能稱許我們帶著摻雜的付出、花費呢?又怎會把自私卑鄙屬撒但的人帶進他的國中呢?因此主耶穌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
說到這兒,我們再想想兩千年前猶太教的法利賽人。他們雖走遍洋海陸地傳揚耶和華神的福音、講解律法,為百姓答疑解惑,在人看他們是受了一些苦、付了一些代價,外表也挺敬虔,應該是蒙神稱許的。但神鑒察人的內心,知道他們雖外表勞苦作工,但沒有喜愛真理、敬畏神的心,所以當主耶穌來作工時,就把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與神為敵的實質給揭露出來了。主耶穌斥責法利賽人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7-28)法利賽人在作工中常常講解聖經知識,談高深的屬靈道理來顯露自己,讓人崇拜、高看,他們高舉聖經字句,卻絲毫不高舉、見證耶和華神,把猶太百姓都帶到了他們面前。更惡劣的是,在主耶穌作工期間,法利賽人看見主耶穌的作工說話有權柄、有能力,他們怕猶太百姓都跟隨了主耶穌,就沒人再崇拜跟隨他們了,為了維護他們的地位、飯碗,他們處處與主耶穌作對,試探主,抓主耶穌的把柄,煽動猶太百姓棄絕主耶穌,最後聯合羅馬政府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他們就是被主耶穌的作工顯明出來的惡僕,是與神為敵的敵基督,最終受到了神公義的懲罰。
根據主的話,再結合法利賽人失敗的教訓,我們就能清楚地看到,勞苦作工絕不等於是愛神、忠於神,不等於是在遵行天父旨意。如果我們的存心摻雜、我們的罪性不解決,我們就是再勞苦作工,也只是有了一些外表的好行為,還不能成為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人,這又怎麼能進天國呢?我曾在一個福音網站上看到一段話說:「我定規一個人的歸宿不是根據其年歲的大小,不是根據其資格的老幼,也不是根據其受苦的多少,更不是根據其可憐的程度,而是根據其有無真理,除此以外別無選擇。你們都應明白不遵行神旨意的人同樣都要受懲罰的,這是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改變的。所以受懲罰的人都是因著神的公義而受懲罰的,是因著他們自己作惡多端而遭到了報應。」(摘自《當為你的歸宿預備足夠的善行》)這段話已經明確地將神定規人結局的標準告訴我們,神不看人歲數大小、資格老幼,也不看人受苦多少,神只看人是否聽神的話、實行神的話,能否在凡事上順服神、滿足神,只有這樣的人才能進天國。
其實,我們的撇棄花費、勞苦作工中有這麼多摻雜與存心,都是受我們的罪性支配的。雖然我們犯了罪可以來到主面前禱告認罪,但因著我們犯罪的本性沒有解決,所以還是活在犯罪認罪的情形中,常常流露狂妄、詭詐、自私、貪婪等各種敗壞性情。尤其是臨到不合自己觀念的事時,我們還能埋怨神、抵擋神,這是每個人不可否認的事實。我們要想成為遵行神旨意的人,蒙神拯救進入神的國,必須脫去罪性,除去個人的存心、摻雜,在凡事上尋求神的心意,按神的話實行,最終成為順服神、愛神、滿足神的人,只有這樣才能被神帶入他的國中。當然要達到這樣的果效,僅憑我們自己是達不到的,還需要經歷神的作工。聖經上預言:「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2-13)「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7-48)「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從中看到,末世主再來的時候,還要在主耶穌救贖工作的基礎上作一步審判從神家起首的工作,變化我們的敗壞性情,徹底拯救、潔淨我們。所以說,當務之急我們要做的就是積極尋求、接受神末世顯現的救恩,經歷神的作工得著潔淨,這是我們被提進天國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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