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6日星期四

律法時代神作工的內容及達到的果效

律法時代神作工的內容及達到的果效

相關神話:
起初,創造人類之後,就是以以色列人為作工的根據,整個以色列全地就是耶和華在地上作工作的根據地。耶和華作的工作是以定律法來直接帶領人、牧養人,讓人能在地上正常地生活,能在地上正常地敬拜耶和華。在律法時代的神是人摸不著也看不著的神,因他只是帶領最初經撒但敗壞的人,是教導、牧養這些人,所以他說話的內容只是律例、典章與做人的常識,根本不是供應人生命的真理。他帶領的以色列民不是經撒但敗壞至深的人,他作的律法工作只是拯救工作的最初步,是最初的拯救工作,幾乎不涉及人的生命性情變化。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神的職分與人的本分的區別》
當神開始他的經營計劃正式作工作的時候,他為人制定了好多的條例讓人來守。這些條例就是為了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人類生活,這個正常的人類生活離不開神,離不開神的帶領。神先告訴人如何造神的祭壇,如何設立他的祭壇,然後告訴人怎麼獻祭,又規定人如何生活,在生活當中注意哪些、守住哪些,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神為人規定得面面俱到,用這些規條、這些條例、這些原則來規範人的行為,帶領人的生活,帶領人走入神的律法之中,帶領人來到神的祭壇前,帶領人有秩序、有規律、有節制地生活在神為人造的萬物其間。神先用這些簡單的條例與原則給人制定一些範圍,好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敬拜神的生活,有正常的人類生活,這就是神開始他六千年經營計劃的一些具體內容。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

在律法時代,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與埃及人並無關系,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以誡命來要求他們,是否守安息日,是否孝敬父母,是否拜偶像等等,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或者被石頭砸死,或者得著耶和華的祝福,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人若沒守安息日就被別人用石頭砸死,若有祭司沒守住安息日,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別人用石頭砸死,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耶和華定誡命、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順服他的話,不至於悖逆他,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所以,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雖然耶和華說了許多話,作了許多工作,但是他只是從正面來帶領人,帶領這些無知的人學會做人、學會生活、明白耶和華的道,他所作的工作多數都是讓人能夠守住他的道,遵行他的律法,是在經過敗壞很淺的人身上作工,談不到什麼變化性情,也談不到什麼生命長進,只是藉著守律法來將人約束、將人控制。對當時以色列人來說,耶和華只是在聖殿裡面的神,也是在天上的神,是雲柱,也是火柱。耶和華讓他們所做的僅僅是今天之人所認為的律法、誡命,甚至可以說是規條,因為耶和華所作的並不是為了變化他們,而是將更多的、人該裝備的東西賜給人,親口告訴給人,因為人被造以後,對人該具備的人根本沒有。這樣,耶和華就把人在地上生活所該有的賜給了他們,使經過耶和華所帶領的人類超過了人類的祖先——夏娃與亞當,因為耶和華賜給他們的超過了起初賜給夏娃與亞當的。不管怎麼樣,耶和華在以色列作的工作只能成為人的帶領,讓人承認造物的,但並不是征服,也不是變化,僅僅是帶領,這就是律法時代的全部工作,是耶和華在以色列全地所作的工作背景、內幕、實質,也是六千年的起始工作——將人都控制在耶和華的手中,這樣,就產生了六千年經營計劃的更多的工作。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律法時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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