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挽救了我的婚姻
李 全
然而,當我給妻子傳福音時,妻子根本不接受。於是我又讓弟兄姊妹來給妻子傳福音,妻子還是不願意聽,也不願意招待弟兄姊妹。面對這種情況,我只能將妻子切切仰望交託給神。一天,我看到神的話說:「你實際生活當中的實行、生活當中的流露就是神的見證,是人的活出,也是神的見證,這就真實享受到神的愛了,你經歷到這個地步就達到果效了。自己有實際活出,一舉一動讓別人看了佩服,別人看你外表穿著打扮一般化,但你活出非常敬虔……別人也都佩服,這樣的人就有見證了,就是神的彰顯。」(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愛神的人永活在神的光中》)「每臨到一件事,都是神需要人為他站住見證的時候,別看現在你沒臨到什麼大事,不作什麼大的見證,但在日常生活的細節當中,都關乎到神的見證。讓弟兄姊妹佩服,讓家裡人佩服,讓周圍的人都佩服,等到有一天外邦人進來,對你的所做所行都佩服,看見神作得實在太好了,在你身上就是一個見證。」(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愛神才是真實的信神》)神的話給我指明了實行的路途,就是要以神的話來改變自己的舊性情,改變自己墮落的生活方式,讓妻子看見我的變化,看見神在我身上的作為,這樣才能見證神,才能給妻子帶來益處與造就。回想以往沒信神時,我憑著撒但的法則活著,只顧自己吃喝玩樂,活得沒有一點人樣,全是撒但的鬼相,給妻子和兒女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如今,妻子對我有怨恨、成見我應該諒解她,何況我現在已經信神了,我要根據神的話做人,活出真正人的樣式,以我的實際活出來為神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