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脫罪之路 ——一個19歲女孩的親身經歷
菲律賓 Maru
我叫Maru,來自菲律賓,我們全家都是基督徒。我從小信主,每週都去教堂聽講道、參加禮拜。記得聚會時,牧師經常給我們講解雅各書4章4節:「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雖然我熟知這節經文,也知道主厭憎人追隨世界潮流,但我的生活還是跟外邦人一樣。我每天心裡想的都是學校裡的學習任務和各種活動,當我跟同學在一起的時候,我總會隨從他們曠課逛商場,追求潮流趕時髦。我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去讀聖經、向神禱告,在我的心裡根本就沒有神的地位,每一次聽牧師講道時,我都想要改變自己,但是過後我的生活還是照舊。我常常為自己實行不出主的教導、臨到事又總是身不由己地犯罪而感到痛苦。
我是一個非常自以為是的人,平時生活中根本不把父母和其他長輩放在眼裡,也不尊重他們,更不聽他們的,還會經常找他們身上的毛病和缺欠,嫌棄他們。有時我想起主的話:「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太7:3-4)主告誡我們不要總看別人的缺少和不足,而是要先省察自身的問題,可我卻總是抓住別人的毛病不放,對人不能包容、忍耐,這怎麼能符合主的教導呢?每當想到這兒,我心裡就會懊悔自己,多次向主認罪悔改,求得主的饒恕,但在生活中臨到事時,我還是做不到包容忍耐,總要抓別人的毛病和缺欠。
此外,每一次我到教堂幫忙,比如清潔或者給主日學準備材料的時候,我總是希望弟兄姊妹能夠留意我、誇獎我。想到主耶穌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面前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必在明處報答你)。」(太6:1-4)從主的話中看到,主喜悅的是默默無聞做事的人,並不喜悅在人前顯露自己、做點工作就向人邀功的人。因此我心裡常常滿了內疚,看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得到別人的誇獎和高看,並不是為了滿足主。那時,我經常想起聖經傳道書11章9節:「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每當想起這些教導,我心裡總有一種內疚的感覺,也為我總也擺脫不了罪的捆綁而感到難過。
我經常向主禱告:「主啊,我對不起你,我知道你的話語有能力,能夠改變我,但我總是滿足我的肉體,活在罪中行不出你的教導。主啊,求你拯救我。」同時,我心裡也有一些擔憂,擔憂主耶穌回來的時候會撇棄我,因為神說:「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雖然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們的罪,但我還是不能實行出主的教導,活在罪中不能自拔。神是公義聖潔的,活在罪中的我會不會被主撇棄呢?我常常有這樣的困惑,也不明白我活在罪中是什麼原因導致的,但我知道我不能離開主耶穌,也就只能這樣跟隨著。
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從馬尼拉回來的沃西阿姨興奮地告訴我們:「我們的主耶穌已經回來了,全能神就是主耶穌的再來,神已經道成肉身來到了地上,作了審判從神家起首的工作。神這步作工的目的就是為了審判、潔淨我們人類,除去我們的罪根。這完全應驗了主耶穌的預言:『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7-48)」聽阿姨說主耶穌回來了,我們都特別高興、激動,紛紛議論開了,但我想到自己整天活在罪中,就有些顧慮地問道:「我還身不由己地犯罪,實行不出主的話,主回來還能要我嗎?」阿姨說:「主耶穌說過:『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主耶穌告訴我們,只有遵行主的道,遵守主的誡命,順服神、滿足神的人才能進天國,我們如果實行不出主的教導,固然不能進天國,但是我們不要失望、消極,因為主在恩典時代是作贖罪的工作,並不是作除罪根的工作,所以我們還會犯罪,實行不出主的教導。末世全能神來了,在主耶穌救贖工作的基礎上作了一步話語審判潔淨人的工作,就是要把我們從撒但的權下徹底拯救出來。我們先讀兩段全能神的話,全能神說:『人犯罪能藉著贖罪祭而得著赦免,但究竟如何能使人不犯罪,使人的罪性完全脫去,使人的罪性能夠有所變化,對這個問題人沒法解決。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這樣,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而且不再發展,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讓人明白生命之道,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活在光的照耀之下,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這樣,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奧祕(四)》)『末世基督是用諸多方面的真理來教訓人,來揭露人的本質,解剖人的言語行為,這些言語中都包含著諸多方面的真理,例如人的本分,人對神如何順服,對神如何忠心,人當如何活出正常人性,神的智慧,神的性情等等,這些言語都是針對人的本質,針對人的敗壞性情,尤其那些揭露人如何棄絕神的言語更是針對人本是撒但的化身、針對人本是神的敵勢力而言的。……審判工作帶來的是人對神本來面目的了解,帶來的是人對悖逆真相的認識。審判工作使人對神的心意明白了許多,對神的工作宗旨明白了許多,對人所不能明白的奧祕理解了許多,而且也使人認識了知道了人的敗壞實質、敗壞根源,也使人發現了人的醜惡嘴臉。這些工作的果效都是審判工作帶來的,因為審判工作的實質其實就是神的真理、道路、生命向所有信他的人打開的工作。這工作就是神作的審判工作。』(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基督用真理來作審判的工作》)」
沃西阿姨接著說:「恩典時代主耶穌作了一步救贖的工作,雖然我們藉著贖罪祭罪得著了赦免,但我們的犯罪本性沒有解決,我們還常常犯罪抵擋神、悖逆神,實行不出主的話,活在被撒但本性捆綁、控制的痛苦煎熬中。我們心裡時常質疑自己常常犯罪能合神的心意嗎?能進天國嗎?這是我們多數信主的人都會擔心的問題。神知道我們的現實光景,在末世根據我們敗壞人類的需要作了一步審判人、潔淨人的工作,使我們徹底脫離撒但權勢達到蒙拯救。全能神藉著發表真理,審判、揭示了我們人類被撒但敗壞至深的事實真相以及我們犯罪抵擋神的根源。我們在全能神話語的審判刑罰中,看見自己本性裡滿了狂妄自大、彎曲詭詐、自私卑鄙、貪婪邪惡、厭煩真理等撒但性情。我們全人仆倒在神前反省認識自己,看到了自己的醜陋不堪、污穢敗壞,沒有了正常人的樣式,與此同時我們對神不容人觸犯的公義性情也有了一些認識,從心裡產生了真實的悔改,願意實行真理,渴望不再活在撒但的敗壞性情裡讓神厭憎。當我們按神的話實行時,我們的生命性情逐步有了變化,敗壞性情越來越少,我們越來越有良心理智,臨到事時也越來越能順服神、滿足神,活出了些真正人的樣式,這些都是我們在經歷神作工中真實體會到的。全能神末世作的審判工作就是從根本上解決我們犯罪抵擋神的問題,結束我們人類幾千年來犯罪認罪的生活,使我們徹底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蒙神拯救。我們只有經歷神的審判刑罰得著潔淨才能被神帶入神的國中,所以接受全能神的末世審判工作對我們來說真的太重要了!」從全能神的話語和阿姨的交通中我才完全明白了,我們信主耶穌只是得著了救贖,但罪性還依然存在,還會犯罪抵擋神,難怪我以往總是實行不出主的教導。末世,全能神就是發表話語來審判潔淨人,只要我接受經歷神的審判工作就能脫去罪性,這樣我就有機會進天國了。我看到全能神的作工是我生命靈裡的需要,激動地流下了眼淚,不再擔憂自己會下地獄了。
後來我讀到全能神的話:「雖然很多人信神,但很少有人明白什麼叫信神,到底如何做才能達到合神心意。究其原因就是因為人雖然知道『神』這個字眼,知道『神的作工』這樣的詞,但人並不認識神,更不認識神的作工,這就難怪所有不認識神的人都是糊塗信了。……『信神』就是相信有神,這是最簡單的『信神』的概念,進一步說,相信有神並不是真正的信神,而是一種簡單的信仰,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真正的『信神』的含義是人能在相信神是萬物的主宰的基礎上來經歷神的說話,經歷神的作工,達到脫去敗壞性情滿足神的心意以及達到認識神,這樣的歷程才叫信神。」(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寫在前面的話》)神的這些話激勵我用心去信神,想想以前我就是用嘴在信神,雖然承認主是我的救主,但我的生活中還是充滿了外邦人的氣息,追求世界潮流,很少禱告、看聖經,實行不出主的教導,對神也沒有真實的信心。感謝神話語的開啟帶領,我意識到我信神不該只停留在嘴上,而是要付諸實行,對神有真實的信心,相信神主宰一切,在臨到的事上去經歷、實行神的話來改變自己,達到脫去撒但性情順服神,滿足神的心意。
接下來,在經歷神的作工中,我開始尋求真理變化自己。有一次,家裡的長輩在我做自己的事情的時候,要求我去外面給他們拿東西,當時我不願意,覺得自己的事還沒做完,就想對他們發火。可就在我快要爆發的時候,我心裡卻有些自責:「我這樣做好不好呢?在神的面前我這樣行事真的合適嗎?我不是想要被潔淨嗎?」這些問題不斷地提醒著我不要去動血氣,而是要想著怎麼去實行真理。我讀到全能神的話說:「當然沒有地位的敗壞人類的情緒也常常失控,他們的發火常常是因著個人的利益受損,為維護自己的地位、自己的尊嚴,敗壞人類常常發洩情緒,流露狂妄本性。人的發火與宣洩都是為了維護罪惡的存在,它是人不滿情緒的表達方式,這裡充滿摻雜,充滿了陰謀與詭計,也充滿人的敗壞與邪惡,更充滿了人的野心與慾望。」(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遇到一件事,不管大事小事先把自己放下,把肉體看作是最低賤的東西。你越滿足肉體,它越得寸進尺,這次滿足它,下次它還有要求,總這樣做,人就更愛自己的肉體了。肉體總有奢侈的慾望,總讓你滿足它,總讓它裡面得享受,或吃、穿,或發脾氣,或體貼自己的軟弱,懶惰……你越滿足它,它的慾望越大,而且越來越放蕩,達到一個地步,人的肉體能存有更深的觀念,能悖逆神……」(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愛神才是真實的信神》)從神的話語中我認識到,我總想讓人按著我的意思來,不想讓別人要求我,一旦別人安排我做事或沒順著我,我就會發火,這是因為我的利益受損,也是我狂妄本性的流露。我這樣做是在隨從肉體做事,這樣下去只會越來越愛發脾氣,狂妄性情是不會有變化的。現在我要實行真理追求變化,我應該先把自己的利益放下,冷靜下來尋求神的心意,學會順服。當我反省到這些的時候,我的情緒被控制住了,也沒有發脾氣。隨後,我又從《信神之人該有的樣式》這篇交通講道中看到做人「要講禮節,懂規矩,尊老愛幼」,這讓我意識到我要尊敬比我年長的人,學會和他們和睦相處。這時我心裡的火氣不知不覺消失了。從這件小事上,我對神的刑罰審判稍有了一點點體會,感覺到神就是藉著這些實際臨到的人事物,讓我認識自己、尋求真理、順服真理,一點點擺脫撒但敗壞性情對我的捆綁。
後來,我在《在神的審判、刑罰中看見神的顯現》這篇神的話語中看到:「神的愛猶如泉水一樣綿延流淌,賜給你,賜給我,也賜給他,賜給所有真心尋求真理、等候神顯現的人。」神的確是愛人的神,是神的愛讓我有機會接受他的末世救恩,他從未離開過我,一直陪伴在我的身邊帶領著我。現在我的生活有了改變,一到週末我就積極參加聚會,平時我也力所能及地在教會中盡自己的本分,不像以往那樣追逐世界上的東西了。另外,當臨到不合己意的事情的時候,我也學著來到神面前,先順服下來,再去尋求怎麼做合神心意。我相信只要我凡事尋求真理,追求認識神,神就會一點點地改變我,使我徹底脫去敗壞性情,被神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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